如何正确使用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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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农业保险的基本类型和保险责任
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
农业保险按种类不同可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可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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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保险种类
种植业保险可分为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森林保险和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等几类。农作物保险以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对象,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收割后的初级农产品价值为承保对象,即是作物处于晾晒、脱粒、烘烤等初级加工阶段时的一种短期保险。
森林保险是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承保对象,以林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病虫害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牲畜保险是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骆驼等为承保对象,承保在饲养使役期,因牲畜疾病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养殖业保险包括家畜保险、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等家畜和鸡、鸭等家禽为保险标的,承保在饲养期间的死亡损失。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中毒、***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报失。其他养殖保险以商品性养殖的鹿、貂、狐等经济动物和养蜂、养蚕等为保险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产品的价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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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了解农业保险的投保和索赔程序
投保农业保险的农场(户)可自行向保险机构或通过镇村农业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统一向保险机构提出投保申请,经保险机构实地验标确认后,填写投保单,并交付保险费,由保险机构出具保险单,即完成投保。由镇村统一组织投保的,在出具保险单的同时,由保险机构制作投保清单,并通过农民一点通平台进行承保情况公示。
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灾害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加强接报案管理,保持报案渠道畅通。对于发生疫情病死的养殖业保险标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病死动物尸体进行焚烧、掩埋等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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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遵守农业保险的合规原则
农业保险的合规原则包括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其中,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最大诚信原则是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近因原则是判定损失原因、确定保险责任的规则。损失补偿原则也是保险里面的重要原则,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或达到发财的目的。代位求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
在投保过程中,农户对自己投保的作物或者畜禽等保险标的的实际风险情况,要如实告诉
insurance人,保险人也要把保险合同里的重要事项给投保农户解释清楚。双方都不能欺骗对方,不然这保险也就没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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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确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服务
投保农户应关注两个公示,即查勘定损结果公示和理赔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分别为查勘定损分户清单和理赔分户清单,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村镇协保员反映或直接向保险公司反映。保险公司应在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进行损失核定。保险公司需在和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总的来说,正确使用农业保险需要农户充分了解农业保险的基本类型和保险责任,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保险种类,遵守农业保险的合规原则,正确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服务。同时,农户还需要关注农业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农业保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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