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方法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民间投融资服务的强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建议:
1.加强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是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基础。首先,应尽快研究出台民间投融资法,明确民间借贷的定义、性质,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处理方式及途径,界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为依法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应依法建立健全民间投融资监管体系,及时制定加强民间投融资监管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监管责任和主体,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整合监管力量。
2.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是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关键。首先,应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体制障碍,探索发展一批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小型民营商业银行,既缓解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又将其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其次,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扩大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逐步放宽直至取消对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维护金融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3.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是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重要手段。应从自治区层面进行推进,将***公司审批权下放市级金融办,使审批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以便更好地发挥审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应引导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民间资本管理中心;鼓励民间资金成立投融资公司,建立类似交易中心的民间融资场所,聚集担保、评估、抵质押登记、征信查询等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机构;对民间融资行为予以登记,以利于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综合管理监控。应加快完善企业备案和诚信体系建设,将民间融资机构纳入征信系统,使民间融资信用公开化,以利于降低融资风险。
4.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
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是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有效途径。应在充分用活用足国家部委42个配套实施细则中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国家给予广西的优惠政策和地方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举措,进一步降低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切实消除“玻璃门”、“弹簧门”,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如,对民间资本开办村镇银行,适当降低门槛,取消发起人必须是大银行的限制,只要符合资质、满足监管条件就可以合法经营;对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减少税负或***取税收返回、补贴等措施,减轻企业因用工、原材料、融资等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确保企业顺利渡过后金融危机影响期。
5.提升融资能力水平和投资质量效益
提升融资能力水平和投资质量效益是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投融资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融资能力水平,提高投资质量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把握投资方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围绕夯实基础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抓投资;要抓住投资重点,围绕年初确定的60个重大专项,抓好重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市政工程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推进机制;要激活民间投资,提振信心、落实政策、做好服务,扩宽投资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主体活力。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有效地强化民间投融资服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参考资料为您提炼了 5 个关键词,查找到 98902 篇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