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障范围与发展现状
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损失、病虫害损失、意外事故损失等。在畜禽养殖保险中,根据保险标的的特点,又可分为牲畜保险和家禽保险。海水养殖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的浅海和滩涂,因此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台风、海啸、异常海潮、海水淡化或海水污染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流失或死亡。林木保险的保险标的主要是指人工栽培的人工林和人工栽培的果木林两大类。原始林或自然林不属于保险标的范围。
我国农业保险自1934年最早有文字记录的农业保险试验以来,一直在探索和发展。特别是自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提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进入了新的试点阶段。2004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保费营业收入从2007年的53.33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72.6亿元,几乎增长了11倍。然而,相比美国、日本、加拿大、法国等国家,我国农业保险规范化建设由于起步较晚,农业保险体系仍不够健全。
尽管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于地方各级***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行使的权力缺乏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其次,农民投保意愿普遍较低,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且家庭年收入比较低,使得农民对农业保险没有足够的了解,不能够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的分散作用。再次,对农业保险公司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对农业保险公司的补贴方式仍比较单一,只有针对地区的保费补贴,这忽视了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利益。最后,监管人员缺乏农业保险知识,农业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一样,是一种法律规范下的经济活动,有其专业的特点、独特的运作方式和专门的法律规范。
为解决以上问题,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地方各级***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定价和议价权力、应由哪一级地方***进行招标选择经营公司、地方***应该监督保险经营的哪些活动和行为、地方***干预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范围、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问责等给予明确的规定。二是提高农民投保意愿,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产品、参保必要性和好处的认知。三是加大对农业保险公司的支持力度,改变单一的保费补贴方式,考虑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利益。四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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