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通过订立商业合同,将所承保保单的一部分特定风险转嫁给一个或多个再保险人。通过再保险安排,保险人可以控制自身因承保的风险暴露所造成的损失,增加承保能力,提高险资的分配效率,或为进入或退出某个市场提供便利。值得注意的是,再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保单持有人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再保险人自身也可以购买再保险来转嫁风险,这被称为转再保险(Retrocession)。
再保险的作用1.分散风险: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而再保险能起到分期风险损失的作用。通过再保险,风险损失的冲击力得以分散。
2.扩大承保能力:由于业务量的计算不包括分保费,保险公司可以在不增加资本额的情况下通过再保险增加业务量,扩大承保能力。
3.控制责任:再保险通过控制风险责任使保险经营得到稳定。具体做法分两个方面:一是控制每一风险单位的责任,即保险人规定每一风险单位自留额,对未来可能超过自留额的责任分保出去,这种控制通常也称为险位控制。二是对累计责任的控制,即对大数法则而言,每个风险单位是单独面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在实际经营中常有累积责任的情况。
4.降低营业费用:通过再保险,可以在分保费中扣存未满期保费准备金,还可以获得分保佣金收入。同时,办理分保须提未满期保费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人可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运用,从而增加了保险人资金运用总量。
5.有利于拓展新业务:再保险具有控制责任的特性,可使保险人通过分保使自己的赔付率维持在某一水平之下,所以,准备拓展新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放下顾虑,积极运作,使很多新业务得以发展起来。
6.稳定损失经验:保险所承保危险之损失率通常受客观环境与损失机会之影响,可能产生不当之波动。而损失率之不当波动,将导致保险经营损益之不稳定。透过再保险,损失之波动可经由:自留危险同质化(Riskhomogeneity)、危险分散(Spreadingofrisks)、险种、市场/区域达到稳定化之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再保险的一些基本知识,包括它的定义和作用。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再保险的相关概念和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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